作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10项清单4月1日施行。两个月来,贵州省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做好宣传介绍,准确判别纳税人违法行为,推动“首违不罚”政策落地落实。目前,贵州省已有4116户(次)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政策。
大力宣传 促主动报享
遵义双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去年9月成立,陈清远担任合作社的财务负责人,因业务不熟练,合作社账簿设置和管理不规范。在税务干部前来宣传“首违不罚”政策时,陈清远主动拿出账簿向税务干部请教并承认错误。“税务人员上门服务宣传政策,才让我有勇气及时纠正错误。”陈清远说。
据了解,为了让纳税人缴费人尽快知悉政策、主动报享,贵州税务部门在广泛走访纳税人缴费人的同时,还通过税务网站、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交流群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首违不罚”政策内容。
贵州智恒定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谭莉娜在得知“首违不罚”政策后,第一时间来到云水东税务分局。“今年3月,因税控装置UKey不慎遗失,公司未及时向税务局报送发票开具数据。”谭莉娜说明情况后,税务干部为她补办了UKey,并对未按规定抄报发票数据行为作“首违不罚”处理。
“一直担心因为我的疏忽,给公司留下税务处罚记录,现在踏实了,‘首违不罚’政策挺暖心的!”谭莉娜说。
精准判别 助应享尽享
近日,贵州三才微电机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吴毅来到水城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因为公司办税员的变更,导致2月份发票数据没有按时抄报。”吴毅说。税务人员发现该事项属轻微违法,便将吴毅带到“首违不罚”判别专窗,专窗查询结果显示,该公司符合“首违不罚”条件,随即为其办理了补充申报。
贵州省税务局法规处副处长杨琴介绍,“首违不罚”中对“首违”的判别认定是关键,为保障好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税务部门通过强化前台人员业务培训、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判别专窗、专岗等方式,对纳税人缴费人违法事项进行精准判别,确保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
为实施精准判别,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建立“首违不罚”应对统筹组,在各分局设置“首违不罚”专岗。今年5月,刚成立不久的贵阳乔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未申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张锐来到云岩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准备接受处理。但经专岗人员认真分析判别,对乔欣商务作了“首违不罚”处理。
提示风险 使知错即改
“谢谢税务部门给了我们一次改正的机会,我们今后一定按规定办税。”册亨县富明木材加工厂负责人王廷明说。原来,由于办税人员疏忽,企业本该在3月底完成的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册亨县税务局作出“首违不罚”处理后,明确告知王廷明若再次发生同一税收违法行为,将严格给予相应税务行政处罚。
为了让适用“首违不罚”的纳税人缴费人知错能改、不蹈覆辙,贵州省税务系统采取风险提示、温馨提醒等多种方式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辅导。
璇谷科技公司2021年1月刚刚注册,相关负责人由于忙于前期经营,忘记了办税事宜。税务部门了解情况后,作出“首违不罚”处理,但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还给公司发放了一份《新办企业办税指南》及“温馨提示卡”。“这次经历,让我感受到税务执法的温度,以后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该负责人说。
贵州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张蕾表示:“‘首违不罚’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贵州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首违不罚’的执行落实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